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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10月20日創刊
行政院新聞局登記證局版臺省報字10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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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極門人權案件無罪無稅判決19周年
專家學者籲終結假案 落實改革
記者 林歡欣 報導
在臺灣課稅是否被武器化?垢病已久的行政救濟失靈改善了嗎?2026年7月13日,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、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、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多個民團,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舉辦論壇「落實人權保障與法稅改革的關鍵時刻-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」,邀請近三十位國內外專家學者,共同檢視臺灣當前法稅制度及人權保障、司法救濟改革建言。
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,1966年成立「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」,秉承師訓,開始授徒。「回顧這60年,遭受30年的法難考驗,因深感蒼生之苦、不忍他人受相同苦難,讓太極門師徒選擇以同理和行動,堅持走到今日!」洪博士鼓勵每個人每日省思每一個起心動念、一言一行,讓良心在每個決定的關鍵時刻,發揮影響力為世界帶來永續生機。
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. Rene Wadlow表示,期望台灣政府履行《兩公約》下的法理與道德義務,糾正1992年度的錯誤課稅,終結長達30年的太極門假案。
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創辦人暨理事長、《寒冬》雜誌總編輯Dr. Massimo Introvigne指出,太極門案絕非單純的稅務糾紛,而是一面得以窺見這座島嶼整體人權景況的明鏡。它揭露了審查程序本應正視的深層結構性問題,以及未能將《兩公約》一以貫之地落實於所有訴訟領域之中。
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分析,太極門假案不是財政部辦出來的,是寄生在財政部的法務部調查局辦的,根本沒有證據,沒有依法行政,所搞出的「假稅單」,屬於「自始無效」。假案不平反?探究原因涉入其中的官員領有檢舉、辦案、績效獎金!
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黄俊杰表示,太極門假案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機會。他引用憲法652號解釋,違法行政處分的撤銷縱經確定,仍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另為適法的處分。他強調太極門假案自始就沒有。特別是稅務員史越生的談話,是歷史上好不容易留下的證據,這段話應該進入人權博物館。
中華武術總會理事長黃鯤忠表示,太極門案本質就是假案,民國63年、84年內政部曾召開會議,確認武術團體、國術團體跟體育團體一樣是免稅的團體,受贈人不用課稅,所以從來沒有因為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被拿來課稅,但國稅局獨獨把太極門弟子在81年度贈與師父的敬師禮當作補習班學費課稅,這是很明顯的錯誤,而且這個錯誤錯了將近三十年,已經是一種國家暴力!
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,民主國家應具備要有反省、修正的能力義務,就算超過了常規法定救濟期間,違法行政處分,還是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予以撤銷。
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,分享一本探討日本司法的書,提到合格法官重要的是具備社會責任性;但日本法官欠缺此一特質,因此提出以AI法官取代人類法官,作為對司法制度的反省。
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表示,太極門案的事實與法律問題非常簡單,只要原處分機關撤銷錯誤處分即可釐清。
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,最高法院已判決太極門無罪、無稅、無違反稅捐稽徵法,就不可能還有稅,為什麼這個案子不能解決呢?就是因為獎金的問題。
前立法委員黃文玲律師表示,太極門的案子就是一個非常典型,受到國家不法侵害之後,沒有提供有效救濟。政府應該讓所有百姓的冤案都能夠被撤銷平反。
圖說:

P1:太極門人權案件平反十九周年論壇,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爆滿。
P2:與會專家學者呼籲政府儘速糾正違法課稅,完善行政救濟制度,落實人權保障與租稅正義。

P3: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多個民團共同舉辦論壇,邀請國內外法學、人權、宗教及財稅領域專家,探討人權保障、司法救濟與法稅改革議題。
P4:最高法院2007年7月13日已判決太極門無罪、無稅、無違反稅捐稽徵法。

P5:陳志龍教授分析,太極門假案,根本沒有證據,沒有依法行政,是「假稅單」,屬於「自始無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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